即租即还

(1)租赁期间,针对非即租即还设备,甲方提前退还租赁设备,乙方将收取合同期内未到期的剩余租金的50%作为违约金,且乙方无须退还其他押金或预付款;
(2)针对即租即还设备,超过6个月但不满约定租期提前退还的,不收取额外违约金,只需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;
(3)即租即还设备,若6个月内退还且租期≤3个月,将收取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,并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;租期>3个月,需补齐6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,并由甲方承担退货运费;设备正常归还、款项结清后合同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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